
一個多月前,逛誠品時看到moleskine的2008日誌本(planner-notebook)就採購回來了,一直等著好想快點可以用。
由於去年買時有上班,所以買了個大本的,可以記那些永遠做不完的事情,而且放在辦公室裡也不會嫌它大。雖然有outlook、有PDA,但是還是手寫的日誌本好用,要做的事情一條條寫上,做完了就劃掉,每畫下一條線都有無比的成就感,看著滿滿一遍自己作完的事情,有時還真的很佩服自己,並感覺對得起自己也對得起公司。
今年買時,心想出門時應該很少會帶大包包,而且沒上班,鳥事變少,應該小本的就夠了,於是選了最小本的尺寸。
今天就可以把大本的2007束之高閣!然後迎接2008!
問下!阿妮用什麼軟件編輯照片呢??
這種書寫在漂亮筆記本上的充實感,是很難用網路行事曆或者手機備忘錄等科技功能給取代的呢。
heaven,
我用光影魔術手。
DDT,
是丫,數位還是有很多東西無法取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