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在深夜拖著疲憊的身心回家,其實心裡頭正存著一絲興奮,提醒自己,回家前要記得到巷口領書,因為兩三天前在網路書店上訂的書,今天送到便利商店了。對於沒時間逛街的人,網路與便利商店提供的24小時OPEN,真是福音。
「網路下單,巷口的便利商店取貨」才不過一年多,對於我這樣的網路使用者而言,竟然有點很習慣的感覺。還記得剛開始時,我曾經在7-11對深夜值班的工讀生,解釋我要領博客來的書是怎麼一回事,後來,還是另一位了解流程的人員出現,才讓我順利取貨;現在,因為是常客,好像被認識了一樣。領貨的過程,也跟買牛奶麵包沒有什麼差異了。
賺錢的生意搶著做
這種商務模式,很顯然大家都是贏家,否則怎會廠商都紛紛打聽,陸續加入,不過這贏家仍有大小之分。
最大贏家是便利商店,由於物流通路是現有的,只需要導入電子商務之系統,建置好平台,就能將固定成本之物流發揮到最大效益。合作夥伴的業績不斷增長,所收取的物流費用,就可以不斷增加。合作夥伴賺錢,就會吸引更多合作夥伴加入,便利商店所付出的成本就越低廉,收益就越提昇。
對於網路購物的網站而言,算是小贏,且能贏多少就得看機會與本事。基本上,所需付給便利商店物流費用,比利用郵局或者宅配少。但只要競爭者也加入便利商店之平台,在郵資與價格的競爭上就非常白熱化,通常利用便利商店的物流費用就由廠商自行吸收,以增加競爭力。最後的結果是免運費,而大多數的消費者都會更有意願購物,並願意選擇便利商店取貨,廠商可以增加交易量,小贏一番;便利商店則是當然的贏家。
此外,廠商還需注意消費者下單未取貨的風險,這點則要視產品的性質與價位去討論最妥善的方式,在此就不贅述。
實體與虛擬的結合
到便利商店取貨這件事,對於消費者而言,意義更多重了。
首先,網路購物的端點被重新調整了,在虛擬的網路一端下單,在實體網路的一端取貨,對於消費者而言,仍是B2C的模式,不用看見兩個網路是如何接合,也不必了解其中的複雜,只需要當作按下購買鍵,經過一段時間,就可以到巷口完成交易。
再仔細去玩味「到店取貨」這句話,事實上消費者有某些程度上參與物流,從電腦到便利商店之間的物流,是由消費者擔任運輸的工作。不過,從另外一方面看來,消費者換取了取貨時間上的彈性與主動性,加上採取實體付費的方式,減少了風險性,這種結果,使更多人願意去參與網路購物,所以消費者也算贏家。
虛擬網路與實體通路的結盟,產生的模式,或許可以說是一種數位世界的達爾文策略,網路公司的營利策略,在於以資訊流誘使購物購物行為的產生,而到店取貨,是增加交易的有效辦法之一。現在回顧一年多來的發展,到店取貨似乎成為一個成功的模式,越來越多人習以為常;不禁讓人覺得虛擬與實體應該是一體的兩面,有相依存的密切關係。正因為如此,網路購物終會成為大家生活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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