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心情很不好。。。
因為,有個人用很沒有禮貌的語氣,留言。
意思是:我應該在圖片上做上連回Flickr的link。
我承認我沒有每張都連。但是,這個留言的語氣很差,沒有具名,沒有留下真實的EMAIL。
如果他是很善意的提醒,其實我們也會做很善意的回應。如果他是正義的使者,那麼應該要勇於留下自己的姓名與聯絡方式,這樣我們才可以跟他道謝。
其實,只要是公開的圖片,我都盡量做上Link了。但是我很多圖片是未公開的相簿。即使放上Link也無法連回到該網頁。這點讓我想了很久都無法解決。曾經想說要不要每張都連回Flickr的首頁,但是當讀者每按一章連結都回到Flickr的首頁,好像又是件很奇怪的事情。
我們並不想存心佔Flickr的便宜。
所以我寫文章推薦他、寫教學讓其他的人也使用Flickr。我想善意去盡力回饋,因為我真的無法在每張圖上都加上連結。
我們當然可以不使用直接連結。
但想不通為什麼Flickr要提供。如果真的不能用,可以在旁邊做個簡單的提醒。因為真的沒有人會去看那些規約。如果不讓外部網站讀取,那很簡單的在系統端設定就可以,爲什麼不做?爲什麼不就直接切斷所有外部的連結,這是件非常簡單的事情。
不過他的另一個連回去的連結,因為我的CSS設定的關係,我得自己一個個改語法。對我而言不是很好用。
規約似乎有增修,而且以前還藏得真好。
而且.....
其實多規約是後來才做了更詳細的說明,也才擺在更明顯的地方。新增的條文,好像並沒有通知一些很早就使用Flickr的人。
我們想要支持這個網站
我們付費使用。而不是去申請多個帳號逃避付費。
我不想違規,但是...
如果這樣違反規章。那Flickr很多地方都有意誘人犯罪。
爲什麼?
Flickr不像以前是免費使用,已經進入付費的階段,是個商業性的網站。以往連回來是爲了廣告,現在要連回來,不知道是爲了什麼?因為付費的網頁是沒有廣告的。爲頻寬嗎?連回來其實更消耗頻寬。
在這位仁兄的叫罵下,我大概會另覓他處。不知道這位仁兄到底是幫了Flickr,還是害了它。
無論如何,進入別人家指責,請多點禮貌。多點體諒。才能多點了解,了解使用者其實也是很無奈的。
p.s.我會盡快符合規範,或者,整個搬家。
阿妮奇 寫於 May 15, 2006 09:1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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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為了一個來路不明的人而改變自己原來的想法及做法吧?要滿足所有人的想法實在太困難了,而且會把自己搞的既累又無所是從。我想,只要自己無愧於心,又沒有傷害到別人,也沒有違法違規,剩下的,就無須太介意啦!
還是要開心的過日子啦~~~
Tiffany
謝謝。
有時這種事情,還有像是一堆垃圾流言攻擊事件,都會讓養格的人心情超差的。
不過,見到支持的留言,就又精神百倍。^^
*驚*
剛剛我要從FLICK貼圖的時候,發現它把兩個網址的位置調換了。
在下面的那個圖片網址下方還加了一串說明:
Remember! Flickr Terms of Service specify that if you post a Flickr photo on an external website, the photo must link back to its photo page. (So, use Option 1.)
這麼巧......
那我可以再提些建議咩?
其實....
我想同樣困擾的人一定不只我,
或許他們這次改版時就一起加上去吧。
我覺得把照片放在flickr上面就會被它「也許修改過的使用規章」及「可能隨時更改使用方式」而影響到整個網站及心情。既然是付費使用者,乾脆就自己養容量跟頻寬算了。
可以建議它降價嗎?還是,一百萬部落客推薦使用就免費大放送?
ㄟ搞不好你這邊可以直達天聽耶...
不過話又說回來,先建議它的死忠支持者,來人家家裡留言,不要這麼白目不懂禮貌好不好?
DDT
我有在計畫了。
都是花錢,就決定每天省杯咖啡,或美既省件衣服。去找更好的服務。
等我有空,BLOG的圖還是通通都移放到動物園好了。
相簿,就用免費的資源。
阿妮奇你出版过什么书呢?